●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修正「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並自即日生效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修正「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並自即日生效
https://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6&s=1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