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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訊
違法聘僱外勞 最高罰七十五萬等新聞2則.....
工廠接急單趕出貨,聘僱隔壁事業單位的外籍移工來趕工,民眾常誤認為只要移工「非逃逸身分」、「沒有支付薪水」就沒有觸法問題,不過,市府勞工局廿三日表示,即使沒有支付移工薪水,移工純粹來幫忙都不行,都違反就業服務法,最重可罰七十五萬元。
勞工局長王鑫基說,有企業社老闆接獲急單趕出貨,隔壁事業單位聘僱的外籍移工表示輪班空檔可協助,企業社老闆認係「合法」廠工,並非逃逸外勞遂予以聘僱,結果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從事餐飲服務業的老闆娘,每到備料、用餐時間分身乏術,受聘某事業單位的外籍移工是常客會主動幫忙洗碗、送餐,老闆娘認為沒有支付任何薪資給該外籍移工,沒有非法聘僱的問題,其實,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
勞動條件科長蕭惠文表示,今年一月至九月底,和外勞有關案件,違反就業服務法有一百九十八件,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有五十件,占第一位;違反同法第四十四條「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有十八件,占第三位。
只要容留『未經申請許可』的外籍移工從事工作,不論身分是逃逸、或他人所申請聘僱的移工,都將處以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緩,五年內再犯者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一百廿萬元以下罰金,不可不慎。 她說,非法聘僱、容留外國人,還是以「逃逸外勞」最多;「持觀光簽證」、「探親」、「學生」等名義入境非法工作也有增加趨勢。
∼中華日報∼
違法外籍農工頻傳 雲縣府:中央未開放 最高罰75萬元
農業缺工嚴重,許多農民呼籲中央開放外籍農工,但目前中央尚未核准開放,雲林勞工處近日頻頻接獲檢舉,稽查發現許多農民雇用外籍人士協助農務,不少農民誤解中央已開放,縣府今重申農業移工尚未開放,違法雇用小心最高可罰75萬元。 勞工處接獲多起非法雇用移工檢舉,稽查時,許多雇主辯解「他是合法的(廠工或看護工),只是過來這裡打工」、「她是我越南籍老婆的親戚,來台灣玩順便幫忙。」誤以為外籍農工已開放,雲林縣今年一至九月就查到179名非法外籍農工,占查獲的非法移工8成。
勞工處長張世忠表示,中央尚未開放農業移工,有關放寬外籍配偶親屬來台度假打工一案,亦尚在研議中,並未通過,不論是來台觀光、探親、他人所聘僱的外籍勞工或行蹤不明外籍勞工等,只要沒有申請就不能雇用,若違法聘雇外籍移工,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會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張世忠表示,有關農業移工開放的最新進度,縣府持續追蹤關注,若農友有缺工情況,請逕連結農業人力資源平臺https://ahr.coa.gov.tw/或下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缺工好幫手APP」,協助媒合農業工作。
∼聯合新聞網∼
中華民國人力仲介協會 Manpower Agencies Association of ROC
台北市100重慶南路一段121號6樓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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