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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移工「黑戶寶寶」問題 監院糾正政院、移民署、勞動部

針對外籍移工生育非本國籍子女的相關權益問題,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調查發現,行政院對此類「黑戶寶寶」基本權益的維護及改善緩不濟急;移民署研訂其身分問題的處理流程與現實脫節;勞動部雖認為移工於懷孕期間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但空有政策難以落實;監察院今通過監委的調查報告及糾正案。
監委指出,在台工作的外籍移工有高達78%介於25至44歲,屬青壯年,也是生育年齡,移工隻身來台、身處異鄉,易與我國人或同為勞工者產生情感連結,甚至懷孕產子;近日媒體報導移工子女滯台的受照顧權益問題,凸顯移工子女因沒有報戶口而成為非本國籍兒童,難以獲得醫療、社福和教育相關的資源。
監委表示,兒童於出生起即有取得姓名及國籍的基本人權,但移民署統計,2007年1月至今年6月底,移工生育的「黑戶寶寶」共496人協尋中,相較於監院前年的調查,通報案件及未合法取得居留證人數有增無減,這還不包括移工自行生產的黑數,此情形不但有違國際兒權公約,也凸顯行政院的作為緩不濟急。 監委說,針對移工子女的身分問題,移民署雖於2017年訂定相關辦法,但處理流程未納入父母為逃逸移工、無法出面辦理兒少居留身分的因素,且未考量移工與子女收容團聚權益,及移工子女需滿20歲未被國人收養,才能由社福機關協助辦理歸化等因素,導致其在辦理戶籍登記、歸化、居留或出養時皆遭遇阻礙。
監委指出,勞動部雖認為移工懷孕期間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雇主可於使用喘息服務,但該服務申請資格嚴格,恐影響雇主申請意願,再加上擔心被解僱,導致移工只能隱忍懷孕或選擇逃逸,且移工懷孕不符勞動部保護安置處所規定,無待產處所,只能求助友人。凸顯空有政策卻難以落實的窘境。
監委表示,台北市關愛之家存在多年且獲移工信賴,陸續收容移工所生子女。台北市政府6年前知悉此事,隨即引入相關資源提供協助,但關愛之家收容來自全國移工子女,需透過衛福部、移民署、外交部及各地方政府等跨部會協調,已非北市府單一機關所能負荷,行政院應介入積極處理,保障這類兒少受照顧權益。
由於我國外籍移工現以印尼籍為最大宗,本案調查期間,王幼玲、王美玉特地親赴印尼,拜會印尼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局長,國家兒童保護委員會委員Margaret Aliyatul Maimunah等人權單位。並拜訪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提醒印方應重視此議題,獲回應將盡力協助印尼籍移工子女返國。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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