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載......
※※歡迎本月新會員:嘉龍集團股份公司、雙合人力開發有限公司、長耕國際人力仲介有限公司加入共同為人仲業一起努力~●請各會員於113年07月10日前完成113年度第二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求才狀況申報表;若有填寫不實之情事或未申報,可依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1款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請會員留意。 ●恭賀 哲陞實業有限公司 胡中裕先生 高票連任本會第八屆理事長、永信國際有限公司 朱志成先生 高票連任第八屆監事會主席 ~※※印尼代表處提醒:至印尼代表處洽公,一定要著正式服裝。 ※歡迎加入本協會~~
X
 
會員帳號 :
會員密碼 :
忘記密碼    加入會員

漁船船主應為所僱漁工加保

08年10月,宜蘭縣南方澳跨海大橋坍塌,數名漁工傷亡,事故發生時,漁工因有加保勞工保險,本人或家屬可申請職災給付,得到適度之生活安全保障,勞保局亦秉持從寬、從簡、從速之原則辦理。事實上,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漁工,屬勞工保險之強制投保對象,漁船船主應為漁工加保,才能維護漁工之權益。
漁工是漁船船主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夥伴,漁船船主只要有聘僱漁工,不論是本國籍或外國籍,也不論人數多寡,都應在漁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如果漁船船主未依規定為漁工辦理投保手續,除會被處罰鍰外,漁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也要由漁船船主負責賠償。 勞保局說明,勞工保險提供被保險人遭遇生育、傷病、失能、老年及死亡等人生重大階段之給付,保障多樣且週全。漁工在海上作業可能會面臨較大風險,加保勞工保險,於遭遇保險事故時,可妥善照顧被保險人本人或其遺屬經濟生活,也可分散雇主職災補償風險。… 文長,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45845/ 
∼勞動部∼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