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人力仲介協會 -- 新聞中的法律/媒介外國人非法工作 當心挨罰
正在加載......
※※歡迎本月新會員:嘉龍集團股份公司、雙合人力開發有限公司、長耕國際人力仲介有限公司加入共同為人仲業一起努力~●請各會員於113年07月10日前完成113年度第二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求才狀況申報表;若有填寫不實之情事或未申報,可依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1款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請會員留意。 ●恭賀 哲陞實業有限公司 胡中裕先生 高票連任本會第八屆理事長、永信國際有限公司 朱志成先生 高票連任第八屆監事會主席 ~※※印尼代表處提醒:至印尼代表處洽公,一定要著正式服裝。 ※歡迎加入本協會~~
X
 
會員帳號 :
會員密碼 :
忘記密碼    加入會員

新聞中的法律/媒介外國人非法工作 當心挨罰

日前北市一家餐飲店業者,透過店內客人介紹,聘僱一名自稱與台灣人結婚的外國人擔任外場服務人員,但卻被發現是非法的外籍移工,因此雇主及介紹人都面臨罰鍰。聘僱外國人非法工作,不僅雇主會受罰,媒介外國人非法工作者也會受罰,甚至涉及刑事責任,最高可罰至60萬元或一年有期徒刑。
不少誤聘外國人非法工作的雇主聲稱是透過他人介紹,包括街坊鄰居、店內客人或在爬山、公園散步相遇的路人,甚至是醫院裡隔壁病床的看護介紹,因急需用人,加上對介紹人的信任,殊不知卻違反《就業服務法》。
自疫情擴散至今,僱用違法移工的案件比非疫情時候增加約二成,所以提醒民眾,如果是從中牽線,為不能在台灣合法工作的外國人介紹工作,將會被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5條「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若是五年內再犯者,恐將面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6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就業服務法》第64條也規定,若因媒介外國人非法工作,還意圖從中賺取利益者,無論是向雇主額外收取仲介費用,或從外國人薪資中抽取介紹費,這些行為則會涉及刑事責任,則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
文長,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5659765 
∼經濟日報∼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