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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關將至 勿指派外籍看護工從事許可外之工作

農曆過年前家戶都有大掃除的習慣,是不是可以請家中聘僱來照顧長輩的外籍家庭看護工幫忙大掃除呢?依照《就業服務法》規定,外籍家庭看護工依規定只能從事照顧被看護者以及其相關的生活照料工作,例如:替被看護人烹煮食物、洗滌衣物、清潔環境等行為,雇主不得任意指派移工從事與許可內容不符之工作,否則將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指派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工作」規定。
常見雇主指派所聘僱之移工從事與原許可目的不符工作之案情,包括雇主請外籍家庭看護工於照護工作閒暇時,幫忙雇主全家洗衣服、打掃車庫、接送小孩、遛狗,或是去雇主所經營之公司或親朋好友家幫忙打掃等情形,這些都是與許可內容不符之工作。
文長,https://reurl.cc/Kd81V9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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