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人力仲介協會 -- 合法聘僱有三招,勞動部告訴你
正在加載......
會訊
/
公文法規
/
新聞資訊
/
會議記錄
/
最新課程
/
下載專區
回首頁
※※歡迎本月新會員:嘉龍集團股份公司、雙合人力開發有限公司、長耕國際人力仲介有限公司加入共同為人仲業一起努力~●請各會員於113年07月10日前完成113年度第二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求才狀況申報表;若有填寫不實之情事或未申報,可依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1款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請會員留意。 ●恭賀 哲陞實業有限公司 胡中裕先生 高票連任本會第八屆理事長、永信國際有限公司 朱志成先生 高票連任第八屆監事會主席 ~※※印尼代表處提醒:至印尼代表處洽公,一定要著正式服裝。 ※歡迎加入本協會~~
X
會員帳號 :
會員密碼 :
忘記密碼
加入會員
This Function need JavaScript support
This Function need JavaScript support
認識協會
協會簡介
歷年紀事
協會章程
組織系統
理事長的話
理監事名錄
FB臉書網站
法務顧問團隊
會員名冊
活動花絮
教育訓練專區
講師簡介
課程總覽
訓練成果
加入會員
會員服務
入會須知
業務相關連結
聯絡我們
首頁
>
新聞資訊
合法聘僱有三招,勞動部告訴你
雇主如果遇到外國人來應徵工作,該怎麼辦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請雇主掌握「查核問」三招,在聘僱前,先「查驗」外國人居留證或工作許可正本,再「核對」證件與本人是否相符,並「詢問」外國人是新住民、留學生還是移工身分,就能避免違反規定而受罰。 發展署表示,聘僱外國人必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若是外國留學生持勞動部核發的工作許可來應徵,雇主在聘僱前記得同時檢查外僑居留證、學生證。如果來應徵的是新住民,雖然有居留證的人不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但雇主記得要查驗居留證、護照及依親戶籍資料等正本證件,並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以免聘僱到假冒身分的非法外國人,面臨最高75萬元的罰鍰。
另外,發展署說明,外籍家庭看護工僅能從事照顧工作及被看護人相關的生活照料清潔工作;製造廠工也只能從事許可的製造工作。常見雇主指派所僱移工從事許可外工作,例如指派看護工到雇主經營的店面工作、要求廠工至雇主家中清掃環境,最高將會罰15萬元。文長,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42656/
請各會員公司加強對雇主宣導,以免觸法。
∼勞動部∼
中華民國人力仲介協會 Manpower Agencies Association of ROC
歡迎全國人力仲介同業加好友LineID:0905372089
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1號6樓之8
TEL:(02) 2375-2298 FAX:(02) 2375-3001
E-mail:
manpower088@gmail.com
上班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